對大眾的妥協,是背棄專業嗎?
一個在文學、藝術、音樂領域中直擊靈魂的問題是:我們的作品到底是為了誰而創作的?是觀看作品的人、還是創作作品的人?
很多人可能忽視了一個大前提,那就是大眾的概念已經有所轉變,我們以文學來舉例就好,過去能識字的人就已經會篩選掉多數人群,只要是認識字,能夠欣賞到文字作品就已經是人上人了(也許 PR 都超過 90 了),在這種環境下,任何文學創作的基礎群眾等於只是少數人,換句話說,當時期的「大眾文學」其實是在討好知識分子,是少數人群的市場。可是這種狀況在教育普及化後有本質的差異,現在幾乎不存在文盲,換句話說,現在的「大眾文學」真正代表其字面意義了,是服務大眾的市場。
這兩者的差異可不是名詞的不同,而是對基礎知識掌握能力的差異化,(我在此談論的知識並不單指書籍中記載的普遍認知,而是一個人的環境、社會觀感、與底層信仰),
雖然我不希望傳達出人的優劣關係,這會顯得有點過於菁英份子的味道,但這樣表達才是最清楚的
過往年代所指稱的大眾,其實都是已經是社會中的高層份子,或許說中上流社會更貼切,而現在的大眾指稱的就是字面意義上的概念,基礎知識雖然普及了,但認知並沒有,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是否還在為了
我想要提出的問題是:國民義務教育是否真的有把知識給普及成功?或者更精確地問,形成社會階層差異的元素,是否真的能透過現代教育而傳遞?
坦白說,我對大眾有一定程度的敵意,我不認為這是自己有著高高在上的優越感(當然,鄙視他人是否代表認為自己高級,這一點有待商榷),但我想說的是一種孤離感,一種無法真正融入大眾的感受,在我眼中行為的大眾是低俗且無聊的,只有漫無目標的生存本能、只能透過社會滿足自我的空虛內在、對知識與道德毫無追求、對生命毫不尊重、對自我毫無察覺,我的感受是,大眾追求的是社會框架下了一種無意義行為,彷彿是被安排好的動物行為,幾乎沒有個人認知與進步。
大眾是一種平均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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